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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5:52:29 股吧网页版
中安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504 证券简称:中安电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 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对公众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通过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价值。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或其他公开渠道代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 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流程、管理、研发、
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二)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
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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