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 37
第一节 监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第九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4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5
第一节 通知...... 45
第二节 公告...... 4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三章 附则...... 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中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圣地路 6 号 2 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74.997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电子元器件的老化筛选测试设备;批发、零售: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服务:电子元器件的老化筛选测试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修理、维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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