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6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并签订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参与公司定向增资扩股的核心员工签订了《股份
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已在《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2-008)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现已按“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科改行动”的专项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改革,但原《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中的强制退出条款存在因政策调整退出时间受限、无法指定对手方、退出价格可能无法实现等情况,将影响离职的核心员工股权处理,不具有实操性。二、《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修改内容
原方案条款为:
(一)持股员工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在 3 月内将持有的股票办理全部退出
手续,由其他核心员工按最近一期披露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价格认购:
1.主动离职;
2.因职务变更调离公司不在公司任职;
3.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
4.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向持股员工继承人受让其所有股票的;
5.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不能参与本方案的情形。
(二)持股员工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在 3 月内将持有的股票办理全部退出
手续,由其他核心员工按认购价格或最近一期披露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孰低价格
公告编号:2023-049
认购:
1.在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为其提供服务;
2.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3.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4.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5.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因持股员工过错导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现修改为:
(一)持股员工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在 3 月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及股票交易转让场所的交易规定)将持有的股票办理全部退出手续,由其他核心员工按最近一期披露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价格认购:
1.主动离职;
2.因职务变更调离公司不在公司任职;
3.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
4.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向持股员工继承人受让其所有股票的;
5.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不能参与本方案的情形。
(二)持股员工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应在 3 月
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及股票交易转让场所的交易规定)将持有的股票办理全部退出手续,由其他核心员工按认购价格或最近一期披露的账面每股净资产孰低价格认购:
1.在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为其提供服务;
2.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3.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4.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公告编号:2023-049
5.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因持股员工过错导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持股员工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一年后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股票交易转让场所的交易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三、《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核心员工参与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修订的内容,公司将与参与增资扩股的核心员工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