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原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为符合《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内容
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宗旨:坚持市场化方向,依照国家产业政策,专注于智慧城市、
数字经济建设,提供以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南京先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8 号六层。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公司主业: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开发。
第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30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日期
南京智慧交通信
913201025628951334 500 货币 2022.5.31
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
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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