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批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通过股东会依法选举、由非本公司职
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担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诚信勤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
公告编号:2025-052
依法履职,廉洁从业;
(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四)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责的关系或情形;
(五)《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外部董事:
(一)本人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2 年内曾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
(三)2 年内曾与本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
(四)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情形的。
第三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外部董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东会关于公司发展的决议和规定;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对决策执行的监控,关注公司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
(四)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五)《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外部董事应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议案和相关材
料,客观充分的发表明确意见。认为董事会违规违法决策,或者其决议明显损害出资人、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的,应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第七条 外部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履职需要,有权了解和掌握任职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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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配合;
(三)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有权采用实地调研、查阅任职公司有关资料、找任职公司有关人员谈话等必要的工作方式,了解和掌握任职公司的各类工作情况;
(四)就可能损害股东或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直接向股东报告;
(五)《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外部董事应该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关忠实勤勉义务。
第四章 管理评价
第九条 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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