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第二批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
公告编号:2025-055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
外部董事委员应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如有委员被董事会认定存在不适宜担任委员情形的,可由董事会决议后免除其委员会职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不足本细则规定的,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本细
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委员会人数达到本细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党群人力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提供考
核、制定薪酬方案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高管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或审核薪酬计划与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或根据相关规定应由薪酬委员会负责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
公告编号:2025-055
会批准。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党群人力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并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高管人员岗位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