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3506 证券简称:智慧交通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批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者;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十)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也可经股东提名由董
事会直接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年度预算内的资金使用,费用报销、合同付款、工程付款金额在
50万元以下根据董事长授权额度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程序
第一节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原则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要求时,其他人员也可以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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