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重庆南方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 事 会......2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35
第七章 监事会......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三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南方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重庆南方数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57659400457,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重庆南方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ongqing NanFang Numerical Control Equi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808 号 3 幢 1-2、3-2、
4-2、5-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96,6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所规定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科技创新。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临床医学检验辅助设备;新目录:Ⅱ类:22 临床检验器械,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研究、开发、销售:电子设备、数控设备、仪器仪表、基础 软件、应用软件、计算机办公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加工、销售清 洗剂;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照明电器及设备、电工器材、电子 元器件、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灯具、照明灯饰;医疗器械租赁;从 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 推广;二(Ⅱ)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 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兽医专用器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工业设计服务(除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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