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山西证券
关于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关联方资金占用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 2023 年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兰股份”或者“公司”)于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存在未履
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8 月 11 日,金兰股份子公司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交
城县金兰商务有限公司出借资金 500,000.00 元。2024 年 3 月 22 日,山西东锦肥
业有限公司与交城县金兰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抵账还款协议》,将交城县金兰商务有限公司所欠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500,000.00 元,以抵销交城县金兰商务有限公司对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债权后的净额予以偿还。
2、2024 年 1 月 11 日,山西世纪金兰科技有限公司向交城县金兰商务有限
公司出借资金人民币 460,000.00 元,借款利率 4.50%。交城县金兰商务有限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归还上述借款。
3、2024 年 1 月 26 日,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青海物通巴河
水电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人民币 300,000.00 元,借款利率 3.47%。青海物通巴河水
电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归还上述借款。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
方、追认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关联董事蔺向前、蔺向光、蔺向静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可能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如果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将会给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金兰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在获悉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后督促企业及时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券商已要求金兰股份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要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习,规范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杜绝此类资金占用的行为。
主办券商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核查报告,并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山西证券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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