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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关于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
展报告(第八期)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金兰股份”、“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中德证券”、“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为做好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由邓仲彤、邵冬冬、李翀、鄢潋、汪阳和程雅琪组成了辅导小组,并由邓仲彤任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新增程雅琪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中,邓仲彤、邵冬冬为保荐代表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共同参加了金兰股份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现场协调、电话沟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内,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分享了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的审核态势和政策文件,重点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文件精神,着重研读了中国证监会领导在解读贯彻落实新国九条上的讲话,督促辅导对象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和回报能力。辅导工作小组组织辅导对象重点学习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和文件,强调内控的重要性,要求公司避免再次发生资金占用或遗漏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辅导工作小组继续深入研究金兰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最新的市场、政策变化,对金兰股份 2024 年 1-6 月份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督促发行人完善募集资金运用
方案,助力公司主营业务长足发展;

3、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监督辅导对象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公司完善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理顺部门设置和人员管理,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在公司已建立相对健全的内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其议事规则,进一步优化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与激励制度,并实现规范运行;

4、辅导机构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并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规范整改,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组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共同对金兰股份提出了需关注的问题及建议。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土地问题

金兰股份部分主要经营用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与辅导机构共同梳理了所占用土地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金兰股份前述土地已取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的批复,土地处于政府收储阶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资金占用和遗漏披露关联交易问题

金兰股份在编制 2023 年年度报告和辅导机构辅导过程中发
现,金兰股份存在资金占用和遗漏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形。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关联方累计占用
金兰股份资金 1,26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4 月末,关联方
已偿还占用的本金并支付利息,资金占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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