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50
证券代码:873513 证券简称:金兰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此次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全资子公司山西世纪金兰科技有限公司出口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事宜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蔺向光、蔺向前、蔺向静与平安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及其他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租赁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是为了保证控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0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永清 薛建兰 武晓锋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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