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3513 证券简称:金兰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十项制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告编号:2026-02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以上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收购、并购或其他募集资金安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审议战略性资本配置(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等)以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各类主营业务的总体发展进行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监督检查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负责对兼并、收购方案的设计并对管理层提交的方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审议分支机构的战略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审议人力资源战略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一)审议公司战略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告编号:2026-023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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