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3514 证券简称:高义包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门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四)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条第(一)至(三)款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六)战略委员会下设证券事务部,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无须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应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以提案形式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证券事务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投资决策所需的有关资料,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协助战略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对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进行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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