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3514 证券简称:高义包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分别经 2024 年 8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法律以及《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辞职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依法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四条 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检查的结果应当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