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83
证券代码:873514 证券简称:高义包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议案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公司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不包含已收回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30%,且在同一时期内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
公告编号:2025-083
述现金管理事宜。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战篪、吴红日、曾超等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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