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73514 证券简称:高义包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审计部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支持、保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打击报内部复审计工作人员。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勤勉,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章 审计部主要职责
第九条 审计部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3、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4、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子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5、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
7、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撤销、清算事项进行审计;
8、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9、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交办的审计事项或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向董事会报送以下资料:
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3、重要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4、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审计部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前,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管理层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审计部可按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情况和材料。
第十三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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