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73514 证券简称:高义包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398013118W。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GaoYi Packaging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科技二路 7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87.993 万元,已足额缴纳。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可能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以快取胜。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平面设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市场导向,根据自身能力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但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有面值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0,887.993 万股,已发行股份
总数为 10,887.993 万股。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必要时,经国务院授权机构的批准,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金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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