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873517 证券名称:三胜电器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广东三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佛山市顺德区三胜家电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广东省佛山市
顺 德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080796315。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广东三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GUANGDONG SANSHENG APPLIANC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新辉路 22 号,邮政编码:
528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以科学的管理促进企业与专业的创新,不断加强和完善集体自我规范化、效能化、制度化建设,更快更好的实现企业目标与客户利益。执着于本,纵深发展;专业精准,方案多元;立于国标,誉满内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器及配件,电子原件,电子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名单、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
间如下表所示:
出资
发起人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比例
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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