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3
关于牧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第二期)
牧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牧同科技”、“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为做好牧同科技的辅导工作,由左刚、任睿、祁旭华、高悦、胡伟、梁婧锟组成了辅导小组,并由左刚任辅导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具体如下:
(1)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了解辅导对象所存在的问题,以确定辅导重点;
(2)对公司进行跟踪调查,对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开会探讨。
(三)本阶段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1、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变化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重点与公司董监高及有关人员就2023年度销售进行沟通,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2、推动重点问题规范及整改工作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审核动态、审核理念、重点关注问题等信息,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结合审核信息,讨论了后续工作计划,推动重点问题尽快完成规范整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的房产、土地问题
公司生产厂房存在因跨县区交界,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2、内部控制问题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
准相比尚需不断规范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上述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解决中。
三、拟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等按照《辅导协议》约定,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工作,保证了辅导机构对资料收集、问题反馈等事项的顺利进行。
四、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辅导期内,中德证券辅导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仔细的态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与牧同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勤勉、尽责和审慎地履行了辅导职责。
五、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继续由左刚、任睿、祁旭华、高悦、胡伟、梁婧锟组成的辅导小组进行辅导,并由左刚任辅导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中德证券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对牧同科技进行现场尽职调查,通过收集公司有关资料、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核查公司财务情况等多种方式,继续重点了解公司的业务运营情况和公司发展规划等事项,了解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确定辅导重点。中德证券将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同时督促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牧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左 刚 任 睿 祁旭华
高 悦 胡 伟 梁婧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