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关于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华友文保”)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友文化遗产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公司的辅导机构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五矿证券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为张海峰、徐中华、李强、陈柯桦,其中张海峰为组长。上述人员均为五矿证券正式员工并具备执业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五矿证券与华友文保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并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网站上对华友文保辅导备案文件进行了
公示。华友文保的本期辅导工作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开始至本报
告出具日结束。本辅导期内,五矿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海润律师、致同会计师的协助下,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通过自主学习、座谈会、专题讲座、实务操作、个别答疑及考试等方式对华友文保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对辅导对象实控人、董监高开展培训
就 2024 年 4 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国九条”指导意见以及 2024
年第二季度各交易所出台或更新的政策、规则,对华友文保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人员开展培训,确保其能及时了解、理解当下的资本市场政策及规则。
2、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基于公司竞争优势和业
务特点协助公司制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
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以保证公司持续满足发行上市的基
本条件。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
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的服务机构,积极配合本辅导机构对辅导对
象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针对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辅导对象积极参与和配合辅导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在本辅导期内与辅导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并根据要求为辅导工作小组提供有关业务、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资料,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公司内控规范程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部分子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实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五矿证券将会同海润律师协助华友文保制定解决方案,包括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减资及公司注销等。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开展尽职调查和梳理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坚决不留漏洞。对尽调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协调其他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一起深入沟通研究,妥善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积极落实。对辅导对象开展全面评估,在辅导对象满足上市条件后,协助其准备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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