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独立董事......30
第三节 董事会...... 3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8
第七章 监事会......39
第一节 监事...... 39
第二节 监事会...... 40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42
第九章 信息披露......42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3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5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46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52
第十五章 附则......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佛山市三水金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银洲路 12 号;经营场所 1: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银路 32 号;经营场所 2: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聚金路 2号之一;邮编:52813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95.2105 万元。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
6695.210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宗旨和任务: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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