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3524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3 万吨功能性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7,535.03 7,535.03
2 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5,641.20 5,641.20
3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3,819.44 3,819.44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20,495.67 20,495.6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经营需要资金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高效、安全地使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告编号:2025-058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分析,认为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阅,认为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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