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73524 证券简称:金戈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使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议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一、基本情况
1、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2、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3、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阅,认为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6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