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873526 证券简称:鼎梁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鼎梁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位于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出售给安徽宏之为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该处土地面积 16101.30 平方,房屋建筑面积 11276.37平方,拟定价 298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制股东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泰国际会审字
(2024)第 0167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为 104,809,477.62 元,净资产为 28,498,914.14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0,923,942.92 元。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宏之为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文正路 18 号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文正路 18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维修和试验,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
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
械设备研发、销售,金属切割加工服务。
法定代表人:沈志强
控股股东:沈志强
实际控制人:沈志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安徽鼎梁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地上附属物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自有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害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泰国际会审字
(2024)第 0167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为 104,809,477.62 元,净资产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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