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市大脑”)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城市大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自 筹 资 金 合 计 人 民 币
14,242,659.74 元。
二、 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2022 年10 月 17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409 号)。
截至 2023 年 4 月 7 日,认购人已按照认购协议要求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了
认购资金 19,300,000.00 元。2023 年 4 月 20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3 号],确认认购
人出资已经到位。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16,3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3,000,000
项目建设 -
购买资产 -
其他用途 -
合计 19,300,000
四、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由于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 15,455,533.46 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4,242,659.74 元进行置换。
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 300 万元已经偿还完毕,不体现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
五、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5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4,242,659.74 元。
六、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公司的募投项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审核和确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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