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7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73528 证券简称:城市大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郝建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潘鹏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郝建立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郝建立,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或其他国籍,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1996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研究院建筑师、设计管理部经理、生态城市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先后任青岛新都市建设发展有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7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青岛西海岸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先后任青岛自贸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3-045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或不符合任职资格。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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