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73528 证券简称:城市大脑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公司法
(2024 年 7 月)》《证券法(2020 年 3 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2013 年 1 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
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七条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予以撤换。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第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四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十六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二) 对核心员工的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三) 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对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四) 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应当出具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否则,应当出具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的意见;
(五) 监督离任董事会秘书移交有关档案和文件;
(六) 检查公司的财务;
(七)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