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大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城市大脑 2023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409 号)。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实际总额为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3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借款”。2023年4月20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3号],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审验。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自贸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青岛城市大脑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自贸区支行
账号:372899991013002699210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账
户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元)
2022 年度 交通银行 青岛城市大
第一次股 自贸区支 脑投资开发 3728999910130026 募集资金 5,490.65
票发行 行 股份有限公 99210 专户
司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后,公司严格按照现有的内
部管理制度规定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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