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73529 证券简称:先锋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11月 22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17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申请予以确认。
2021 年 12 月 8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缴纳到位。
2021 年 12 月 10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
为“XYZH/2021SUAA10083”的《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80,000.00 元。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了《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公告编号:2023-008
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年 12月 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21年 12月 7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张家港先锋自动化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9,821,008.83
加:利息收入 2,775.07
二、本期募集资金总额 9,823,783.90
减:补充流动资金 9,823,459.08
销户利息转出 324.82
三、募集资金余额 0.00
四、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否。
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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