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6 17:40:20 股吧网页版
天恒新材:股份质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6


证券代码:873531 证券简称:天恒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王波持有公司股份 200 万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4.506%。在本次质
押的股份中,2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淄博
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用于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质押股份用于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为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经营将 产生积极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波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6,580,000、59.88%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9,935,000、44.91%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2,300,000、27.71%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1、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5,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6%。在本次质
的股份中,5,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至今。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淄
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笔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2、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2,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在本次质押
的股份中,2,3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
质押权人为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
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在本次质押
的股份中,2,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
质押权人为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
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4、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在本次质押
的股份中,2,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
担保,质押权人为高青信达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5、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在本次质押
的股份中,2,0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质押股份用于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反
担保,质押权人为高青信达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该笔股权质押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6、公司股东王波质押 2,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在本次质押
的股份中,2,30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
限为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