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9 15:35:45 股吧网页版
天恒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3531 证券简称:天恒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董事、总经理处于失联状态,公司尚未与审计机构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机构尚未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

公告编号:2024-027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含 6 月 28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志红

联系电话:0533-2349079

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