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3534 证券简称:金万众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作出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于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暂停向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
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57
之前,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停发薪酬或津贴,同时,本公司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的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6、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签署的其他承诺函中的约束措施严于本承诺函项下约束措施的,适用该等更严者。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将应付给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4、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该等收益的 5 日内将该等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直接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6、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签署的其他承诺函中的约束措施严于本承诺函项下约束措施的,适用该等更严者。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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