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73534 证券简称:金万众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
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
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除外)、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
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超过 1,5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除提供担保、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