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 通知和送达......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三章 附则...... 41
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烟台创为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 163 号邮政编码:
2640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255.98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依规坚持创新主导、客户导向、高效运营、成就员工的经营理念,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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