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0
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 ...... 40
第十二章 章程的修改 ......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携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 号 5 幢 707 室
第四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8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检测家专注于检测行业,涉及环境保护、食品
安全、生物医药、材料、生命科学、石油化工、能源等众多领域,服务于政府实验室、科研院所、各大高校、企业实验室、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众多用户。依托于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帮助用户控制实验室运营成本,更享“一站式”综合服务。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认购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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