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3541 证券简称:携测信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时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召集人不得修改或 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公告编号:2025-007
增加新的提案。 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
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通知中 范围的除外。
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召集人决定不将临时提案列入会程规定的提案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议议程的,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出不将临时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通知,
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应当在该次股
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临时提案
内容和召集人的说明在股东会结束后
与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会通知后,召集人不得修改或增
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不得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
明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提案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现对《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原《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携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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