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2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第三章 股 份......-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第五章 董事会......- 21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第七章 监事会......- 31 -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6 -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7 -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1 -
第十三章 附则......- 4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浙江天创信测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嘉兴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宗海路 1 号 7 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87.218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合理、有效地运作公司的
法人财产,为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为国家创造税收,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芯片产品、数控机
床、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租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 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硬件销售;计算机及智能数控领域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系统测试;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06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 2060 万元,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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