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总部基地蜂汇广场 1 栋 31、35 层
电话:0769-23229888 邮编:523000
目录
释义...... 2
正文...... 7
一、收购人主体资格...... 7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4
三、本次收购的批准和授权...... 39四、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买卖信测
通信股票的情况...... 41五、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与信测通信
的交易情况...... 41六、信测通信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信测通信的负债、未解除信测通信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41
七、本次收购目的及后续计划...... 41
八、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43
九、收购人做出的公开承诺以及约束措施...... 47
十、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条款...... 51
十一、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 52
十二、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情况...... 52
十三、结论意见...... 52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收购人、上市公司、优 指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利德、受让方、受托方 688628)
公众公司、被收购人、
目标公司、信测通信、 指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543)挂牌公司
转让方、交易对手、委 指 刘平、夏震宇、翟朝文、沈阳、杨明
托方
优利德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沈阳、杨明等 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 26,454,81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1%)的行为
刘平、夏震宇、翟朝文、沈阳、杨明等 5 名股东合
标的股份 指 计持有的,拟根据本次交易转让给受让方的
26,454,816 股公司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51%),以及附属于该等股份的完整权利和权益
优利德集团、收购人控 指 优 利 德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UNI-TREND GROUP
股股东、本集团 LIMITED)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 指 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
拓利亚一期 指 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拓利亚二期 指 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拓利亚三期 指 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瑞联控股 指 瑞联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将分两期进行交割,第一期交
第一期交割股份 指 割的股份数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1,019,584 股,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1.2437%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将分两期进行交割,第二期交
第二期交割股份 指 割的股份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5,435,232 股,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9.7563%
第一期交割日 指 第一期交割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第二期交割日、交割日 指 第二期交割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过渡期 指 自各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
成过户登记的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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