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3543 证券简称:信测通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相关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事项的内容 函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为本次收购所披露的全部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向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为本次收购所出具的说明、声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具备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函
收购人出具了《关于具备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存在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众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
持续状态;
(2)最近 2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2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经开立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已具有股转一类合格投资者交易权限,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被政府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本公司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规定。”(三)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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