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证券代码:873545 证券简称:龙翔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545 龙翔科技 2021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陈鸣浩律师。(七)会议地点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杨彦青女士向股东大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部署。
(二)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
行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
[2021]第 0057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103,797,729.62 元。为了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6.00 元(含税,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的股利分红,合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含税)。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准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故拟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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