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73545 证券简称:龙翔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化工企业关停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事件描述
(一)为响应国家推动长江大保护、推动沿江绿色发展的号召,政府主导实施的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腾退化工项目建设的需要。因南通市海门区对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需要,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工业园区 A 区房屋被列入项目征收红线范围。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企业关停转型补偿办法
(2021 年修订)》文件精神,2021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南通市海门
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化工企业关停补偿协议》,就公司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等补偿事宜达成协议。
(二)上述关停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5
(二)关停时间
乙方承诺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整体关停,并按照计划完成所有
物料处置清理和所有设施设备的拆除。
(三)补偿情况
签订协议后,甲方分批支付乙方总计 168,555,833 元(人民币一亿陆仟捌佰伍拾伍万伍仟捌佰叁拾叁元整)关停补偿款。主要包括房屋补偿 48,800,937 元(人民币肆仟捌佰捌拾万零玖佰叁拾柒元整);无证房屋补偿 18,756,114 元(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伍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整);土地补偿 17,892,831 元(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玖万贰仟捌佰叁拾壹元整);室内外装饰装潢及附属设施补偿 5,488,614 元(人民币伍佰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壹拾肆元整);设备补偿 77,469,337 元(人民币柒仟柒佰肆拾陆万玖仟叁佰叁拾柒元整);其他补偿148,000元(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四)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并符合整体关停要求后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总额的 50%,乙方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拆除和物料废料的清理后,经现场验收并部门会审,会审意见经区政府讨论通过后甲方支付全款。
(五)双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1)鉴于乙方是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对象,乙方退出经营,且甲方补偿中已提供了相应的优惠补偿政策和奖励,弥补乙方相关损失和费用,乙方及乙方承租人(如有)的停产停业损失和员工分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公告编号:2021-015
(2)所有设施设备的拆除和物料废料的清理,乙方需编制拆除方案,经安全环保专家论证签字,报安全、环保、发改、公安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3)乙方完成关停、设施设备搬离和物料废料清理并经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甲方按时支付补偿资金;
(4)乙方须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拆除作业,并按规定清理有害物质、污染物和危险物;
(5)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如在设施设备拆除、运输、处理等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和环保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6)如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关停的,超过6月30日,设备补偿按评估价 60%进行补偿,且每推迟一个季度,设备补偿减少评估价的 10%;
(7)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拆除和物料废料清理的,乙方无条件同意设施设备和物料废料任由甲方处理,涉及的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补偿款中扣除。
三、对公司影响
此次资产征收是从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出发,公司所涉及业务因为本次政策性搬迁生产受到很大的影响,但公司前期已进行整体规划,本次资产征收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今后的经营活动和业绩改善有积极的作用。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上述土地、房屋及设备等资产账面净值及协议的内容及条款规定,按进展程度确认上述收
公告编号:2021-015
益,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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