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7:50:01 股吧网页版
烟东股份: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3547 证券简称:烟东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烟东物流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山东恒泽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王文华,实际控制人由张江华变更为王文华,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王文华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担任山东军融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危险化学品运输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总部基地 A3 块民建大厦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六层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无

公告编号:2024-047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否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为终止恒泽农业对烟东股份的原收购,2024年10月28日,收购人王文华与公司股东山东恒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泽农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和《股份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王文华解除了对恒泽农业4,360,500股38.25%的表决权委托,解除后直接持有烟东股份38.25%的股份并享有包括表决权在内的完整股东权利,且其通过东营亿运通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东营亿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烟东股份11.40%的股份,王文华合计可控制烟东股份49.65%的股份;同时刘政亦解除对恒泽农业16.36%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和《股份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通过上述协议,恒泽农业对烟东股份的表决权仅限于其直接持有的20.40%的股份,进而恒泽农业的实际控制人张江华失去对烟东股份的控制权,王文华成为烟东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恒泽农业变更为王文华。

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运营,协助公司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司的资产、资本运营效率,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此外,收购人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东职责,完善公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 2024 年 1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