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4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73552 证券简称:东丰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熊桂林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周转需要,公司拟分别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公告编号:2023-027
股份有限公司各申请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由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桂林先生和公司股东、董事柳丽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贷款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该情形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需求,公司关联方武汉猎鹰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 万元的无息借款,拟用于公司阶段性资金周转需要,借款年利率为 0%,借款期 12 个月。公司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据实际情况提取或归还借款的,无须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无需提供相关抵押、质押,无第三方担保。同时上述借款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该情形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27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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