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3552 证券简称:东丰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作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552 东丰股份 2025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晨欣、李想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全力五路 76 号龙王工业园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 2024 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现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武汉东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编制了《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5 年度经营目标,分析预测经济环境、
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自有不动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为其进行抵押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融资额度包括新增融资及原有融资续期,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和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除
《公司法》等规定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外,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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