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3554 证券简称:赛康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5 年 1 月 8 日,收购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
信”或“收购人”)与转让方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雨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雨佳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5,8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00%,其中受
让曾德华 10,888,700 股、田玉琦 3,519,000 股、梁君鸿 3,401,700 股、易云平
2,346,000 股、曾金岩 4,600,000 股、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7,350 股、向雨佳 293,250 股。
同日,收购人与曾德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附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曾德华将 10,888,700 股(对应比例 21.5192%)股份全部交割给收购人期间内,曾德华第二期转让的 4,446,2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分红权等根据《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收购人行使。曾德华并将第二期转让的 4,446,200 股(对应比例 8.7870%股份)股份全部质押予收购人,至申请第二期转让时再由双方办理解押手续,与此相关的税费由曾德华承担。《股份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广哈通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收购涉及股份分两期转让,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公司25,8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
公告编号:2025-029
制人。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关于赛康智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5〕521 号)。
根据 2025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上述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为第一期转让,转让前后涉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哈通信 0 0 21,359,800 42.2130
曾德华 25,770,000 50.9289 19,327,500 38.1966
田玉琦 6,900,000 13.6364 3,381,000 6.6818
梁君鸿 6,670,000 13.1818 3,268,300 6.4591
易云平 4,600,000 9.0909 2,254,000 4.4545
曾金岩 4,600,000 9.0909 0 0.0000
赛康时极 1,485,000 2.9348 727,650 1.4380
向雨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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