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3554 证券简称:赛康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国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
相关业务规则,制订本章程。 则,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
任,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 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设备、机 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械设备、视频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 服务;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输备、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技术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服务、技术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产品质量检 监测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测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销 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售:通信产品(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工业机器 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人、无人机、办公设备;货物进出口、 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技术进出口;研发、销售检测设备并提 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供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先术咨询;电气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通 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工程设计、施工;承装、承修、承试 机械设备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电力设施(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 【分支机构经营】;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特种设备检 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验检测(CG-常规检测,凭《中华人民 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机构经营】;数字技术服务;办公设备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机电设 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分支机构经备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机电安 营】;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
装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 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无人飞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行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网技术研发,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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