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关于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
专项鉴证报告
孜荣审字(2023)016-3号
上海孜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1
专项说明
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1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1、对水电费确认跨期的调整
公司水电费的确认按照收到水电费账单及发票的月份计入当月成本费用,导致各年 12
月的水电费未计入恰当的期间,现对可比期间水电费跨期情况予以追溯调整,对于可比期间之前的水电费跨期仅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2021 年调增管理费用 11,667.34 元,调减主营业务成本 64,755.15 元,调增研发费用
77,292.91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 371,152.98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346,947.88 元。
2、非 6+9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转回调整
公司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背书转让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非 6+9 银行承兑汇票不予终
止确认,转回应收票据并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2021 年调增应收票据 21,361,717.24 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 21,361,717.24 元。
3、对 6+9 银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
因公司应收票据因频繁背书贴现,根据新金融准则将承兑人为 6+9 银行的划分为应收款
项融资。
2021 年调增应收款项融资 720,000.00 元,调减应收票据 720,000.00 元。
4、对新租赁准则运用的调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
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由于本公司原财务人员对新租赁准则理解有误,对存在续约选择权且管理层有意愿选择
专项说明第1页 共 5 页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继续租赁的房屋建筑物采用了简化处理方式,现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2021 年调增使用权资产 507,008.82 元,调增租赁负债 426,784.80 元,调增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 252,996.18 元,调减其他应付款 133,166.97 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 6,194.32
元,调增财务费用 33,410.87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653.51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126,752.21 元,调减所得税费用 9,901.30 元。
5、调整现金流量表
2021 年调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416.00 元,调增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124,416.00 元。
二、更正事项的财务影响和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