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08 18:08:41 股吧网页版
聚宝盆: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73556 证券简称:聚宝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 6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122,535股,占公司股本的 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6,339,8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9.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贝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逸寒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陶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宏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6

提名罗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1、张宏超,男,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现任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
至 2016 年 7 月,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上海分公司,担任副总监。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职于东吴证券,任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2、罗纯,男,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
任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获理科博士学位。1986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应用技术
大学,担任校民盟副主委、教授、硕导;2020 年 5 月至今,在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担任副校长;2020 年 5 月至今,在上海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 7 月至今,在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委员会副主委。
(三) 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6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杜益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