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73556 证券简称:聚宝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丽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宏超、罗纯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5
选举孙丽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孙丽女士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曹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曹旭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曹旭先生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提名,聘任王贝莎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聘任邓春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贝莎、邓春华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
聚宝盆(苏州)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