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3561 证券简称:瑞达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唐山瑞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和对照显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唐山瑞达实业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唐山瑞达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唐山瑞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 公司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3063125150B。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书、财务总监。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
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的形式。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
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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